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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郵差送來的信件裡,有一封標準信封之信函,上面寫的地址是我家的沒錯,收件者卻是個陌生名字,明顯是地址寫錯了。

當下的直覺----應該是這個收件者在街頭接受問卷調查或其他情況下,需要留通訊地址等個人基本資料,因為不想讓人家知道實際住所,所以刻意留錯地址,結果我家就成為
”待罪羔羊”嚕!所以
這類信件應該通常以廣告信函居多吧。


於是小妹就直接拆開信封了----意外的是,裡面竟然是以十行紙親筆所寫的兩張信函,基於好奇心當然會想看看裡面到底寫些什麼嚕!信的內容明顯是一個剛被關進監獄的受刑人寫給一位剛出獄的弟兄,信裡以xx兄稱呼對方,並自稱愚弟。

信的內容除了敘述自己的近況,並對
xx
兄表達真摯的關懷與叮嚀,也迫切想知道xx兄出獄後的近況,足見xx兄備受他的尊敬與牽掛。從通暢、不俗的文字表達及漂亮的筆跡看來,感覺此人應該非罪大惡極之人,反而是良善謙和的,倒讓人起一股同情心。

因為有給人家拆封,就算再黏回去再拿到郵局退件,很難不被對方發覺有被拆封過吧。本來取來一張便條紙,想要寫一些文字向對方解釋一下為何此信被拆封又被退件的前因後果;不過被媽跟小妹強烈阻止,他們認為畢竟對方是受刑人,為了怕引來不必要的後果,還是不要再節外生枝了。


喔喔!好吧!雞婆當不成,只能默默祝福這兩位"兄弟"有緣再相逢嚕!

ps:媽昨天下午將早上收到的這封信退給郵局負責處理郵件的窗口小姐,可能是新來的吧!搞不清楚狀況嗎?因為今天我家竟然又收到這封信了,差點暈倒....退錯對象啦!只好再跑一趟郵局。如果明天再收到,那就太可笑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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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UNGHSI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