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前幾天在聯合新聞網上看到這則新聞時,當看到標題「老人被撞倒地10分鐘無人理 後遭轎車輾死」時,還覺得這種新聞似乎早已屢見不鮮了。依照經驗法則,這情況通常都發生在夜晚,因視線不佳,較無法引起注意,所以很容易成為後方來車的輪下亡魂,這也是因為後方來車在來不及反應的情況下往往閃避不及,而不小心成為致人於死的加害者。

不過在看完以下這則新聞後,才恍然大悟為何它的示意圖,標題前面冠上的是「冷漠殺人」的聳動字眼。看完內容再看看示意圖清楚的標示,我似乎也被帶回到車禍現場目睹這一場殘忍的車禍過程。這場車禍正是發生在清晨,而非視線不佳的夜晚,一名老者騎自行車被旁邊巷口衝出來的機車擦撞倒地,而肇事者卻沒停下來,顧自揚長而去,也開啟了這場悲劇的禍端。而周遭目睹到車禍的人們,或許有的趕著上班,有的趕著上課;可嘆的是竟然還有不少人正在早餐店吃早餐,或許他們吃完也是趕著下一個行程,也或許有的人根本就不忙,只是令人不可思議的是,竟然沒一個人趨前關心被撞老人有無大礙。

在這社會上多數人還是存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事不關己」的自私心態,本位主義讓我們在意的就只有自己,怕上班、上學遲到,怕惹是生非,怕沾上霉運。最讓人傻眼的是,竟然還有人拿黃色水桶當做三角警示牌放在已躺在地上的老人身旁,為的只是要提醒來往行車不要撞到正躺在地上的老人。不敢移動老人的原因,不用想也知道,我們的法律常識都教育我們說,若遇到車禍事故,要維持現場狀態且不能移動、破壞,並等警察前來處理,才是正確的流程。很清楚,因為大家都理智過了頭,寧願當個守法的好公民也不願打破這遊戲規則,只怕惹上一身腥。

更可悲的還在後頭。大約十分鐘後,一位婦人駕車經過時未注意到地上有人,以為輾過的只是黃色水桶,於是這老人就在現場圍觀者的驚呼尖叫下當眾慘遭輾斃枉成輪下魂。這對在場的每個人來說,大家都是目擊者又何嘗不是間接造成這憾事發生的幫兇,只因沒人敢伸出援手,最後竟是眼睜睜地看著一條寶貴人命倏忽消逝於眼前,使這老人淪為「冷漠」下的犧牲品,相信這必定也是在旁觀望的每一個人所始料未及的。

這枉死的老人究竟要說是「死於非命」還是「命中註定」呢?相信這不忍卒睹的一幕將會成為在場的每一位目擊者心中永遠的遺憾、愧疚,甚至是後悔。因為,只要有人挺身而出伸出援手,一個小動作或許就可以阻止這場悲劇的發生...只可惜美事沒成,冷漠的結果換來的卻是演變成一椿憾事....唉~~這位無辜的老人的確是被「冷漠」害死的,聳動的標題也不是沒有道理...

只是,既然遺憾都已經發生了,就帶著祝福的心去善解,當人在人間的任務已完成,本來就該離開人間。也觀想這位老者已安住在西方極樂世界...
雙手合十:阿彌陀佛!
--------------------------------------------------------------------------------------------------
以下為相關新聞~~~

老人被撞倒地10分鐘無人理 後遭轎車輾死
4629044-1992694.gif 

台南縣永康市八十歲老人方育明,昨天清晨騎自行車出門,遭肇事逃逸的機車騎士撞倒,躺在馬路上近十分鐘,竟無人上前救援;後在眾目睽睽下,再被一輛未注意的轎車輾過,送醫不治。他嫁來台近卅年的泰國籍妻子認屍時,感嘆說:「沒想到台灣的人心這樣冷漠。」

永康分局調查,方育明昨天清晨六時騎腳踏車,從永康市南工街三一一巷進中山東路,被嚴令環(廿四歲)騎的機車自後方擦撞倒地,當時巷口以及對面早餐店吃早餐的民眾不少,卻沒人上前救援。

後有人報警,亦有人拿黃色水桶放在老人身旁,提醒來往行車,就是沒人將他扶起;隔了近十分鐘,婦人江竹昀駕轎車經過時未注意,雖有人驚叫提醒她,她卻不知,仍輾過老人,方育明側躺的左手也被壓在右後輪下。

附近派出所警員鄭嘉德與救護車趕到時,老人已無生命跡象,送醫不治。下午相驗,方育明右肩似有汽車輪胎痕跡,頭部、臉部有創傷,因無法確定致死主因,檢察官指示鑑視人員今天再仔細勘察肇事車輛與死者傷痕,下周解剖遺體,以確定死因。

鄭嘉德說,他來晚了一步,沒想到路人那麼冷漠,未出手救人,令人遺憾!經查訪目擊民眾及比對附近監視器畫面,發現嚴令環嫌疑重大,下午找到他,嚴也承認擦撞到老人。

嚴令環供稱,不慎擦撞到老人時,見沒有傷痕,認為無大礙,因擔心收假遲到,才急著離開,絕非見死不救。

江竹昀則供稱,當時她也急著上班,沒有注意路上躺著老人,還以為輾過的是水桶。

目擊民眾表示,大家都擔心惹禍上身,才沒人將老人搬到路邊,不過仍有人拿黃色水桶放在老人身旁,提醒人注意,沒想到還是有人疏忽撞上,如果有人在路邊指揮往來車輛,悲劇就可避免。

方育明的太太認屍時,悲從中來,難過地說,她嫁來台近卅年,左鄰右舍相處融洽,以為台灣人很熱心,沒想到卻是如此冷漠。

警方偵訊後將嚴令環依公共危險、肇事逃逸罪嫌函送法辦;江竹昀則過失致死罪嫌送辦。

【2008/12/04 聯合報】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HUNGHSI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